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獲悉,朝陽市兩級法院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將調解理念貫穿審判工作始終,堅持“能調盡調”工作原則,不斷加大庭前調解力度。
該院對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等民事案件,在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的基礎上進行庭前調解,有針對性地對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最大限度發揮調解功能,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同時延伸調解的適用環節,堅持在庭中、庭后等各個環節,繼續加強辯法析理、親情融化、教育提示等相關工作,促使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努力使義務方主動履行義務,擴大調解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