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馬江奔赴北京,妥善解決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這起案件標的額不大,卻得到了當地公安部門和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多個部門聯動協調、團結一心,使人民群眾的矛盾糾紛得以有效化解,用實際行動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據悉,該案申請執行人孫某星與被執行人孫甲原系父子關系,孫甲與妻子離婚后,經沈河區法院判決,孫甲每月需支付撫養費2000元。判決生效后,孫某星申請強制執行,馬江多次通過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孫甲,讓其盡快履行法定義務,孫甲卻總說自己沒錢。11月中下旬,孫某星母親打電話給馬江,說已在北京找到孫甲,現雙方發生矛盾鬧到了派出所,申請即時對孫甲進行司法拘留。馬江先安撫了孫某星母親,隨后于當日19時乘坐火車趕赴北京。
在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建國門派出所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協助配合下,馬江找到了孫甲,并開導其“夫妻之間的矛盾不能影響孩子,支付孩子撫養費是作為父親的法定責任”,孫甲迫于司法拘留的壓力,也有感于法官的苦口婆心,不再謊稱沒錢,表示今后會履行撫養義務并當場履行5000元,雙方當事人還達成了余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