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1月25日,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鄭青在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上,就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作報告。
報告顯示,2021年,省法院共承辦代表建議18件,其中主辦10件、協辦8件,主要涉及服務大局、司法辦案、審判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已全部依法辦結。
就代表建議推動落實情況,鄭青介紹,省法院黨組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辦理。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后,黨組即刻召開黨組會,研究安排辦理措施。召開交辦會,明確辦理責任、辦理要求和辦理時限,建立院領導領辦制度,實現高位推動。健全辦理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健全“辦前、辦中、辦結、辦后”全流程閉環聯絡機制,確保交辦、承辦、督辦、溝通、反饋一體化、常態化模式順暢運行。突出辦理質量,推動工作發展,堅持把代表建議作為推動遼寧法院高質量發展的著力點,努力實現建議辦理成效的最大化。在認真辦理代表建議的同時,注重制定務實管用的長效機制。用心用情溝通,促進交流互動,充分運用代表委員聯絡微信群、聯絡管理系統等信息化方式,搭建交流互動平臺,及時掌握代表的新想法、新要求,增強辦理建議的針對性和互動性。
鄭青圍繞代表建議涉及的服務大局、司法辦案、審判管理、隊伍建設等四個方面介紹了建議辦理成效。
針對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建議——省法院推動與公安、房產、工商等部門協同執行聯動,嚴格規范辦案流程,開展執行領域突出問題整治等。出臺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意見,創新審判模式,建立行政爭議化解聯動機制,助推法治政府、營商環境建設。設立沈陽知識產權法庭,打造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高地。
針對代表提出的法官考核、監督管理、保障律師權利的建議——省法院將其列入今年重點工作,以大數據思維賦能審判質效管理,創建“審判質效面對面”評議機制。精心打造遼寧法院審判執行質效管理平臺,設置審判質量、效率、效果三個方面25項指標,對各級法院、法官實行精準考核。加強審判制約監督體系建設,制定深化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審判權力運行規范指引等制度。
針對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的建議——省法院建立“思想引領,學習在先”機制,積極推進“審學研”一體化機制建設,打造青年干部成長工程。突出強基導向,堅持力量向基層傾斜,今年遴選員額法官226人用于基層。配齊配強領導班子,全力推進市、縣兩級法院“一把手”換屆工作。省法院15位副院級領導針對基礎較為薄弱的基層法院(法庭)開展定點幫扶,解決基層實際困難。全面落實嚴禁插手過問干預案件“三個規定”。
鄭青表示,省法院將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上來,體現到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人大工作貫徹中。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持續推動辦理工作創新發展,著眼建議辦理成果轉化,切實做到讓代表呼聲有回應,讓人民訴求有著落,努力為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