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1月19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一家企業的感謝信。原來,這家企業所有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引發了一起賠償案件,但該案件的法律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后,對公司的經營生產造成了很大影響,很多單位認為該企業不履行法律義務是不誠信單位。因此,該企業申請法院撤回文書。法院核實情況后,與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后,撤回了上網文書,解決了該企業近10年的困擾。
據了解,2013年,這家公司所有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并引發了一起賠償案件。據該公司有關人士介紹,當時肇事車輛在保險期內,但保險公司拒絕全額賠付。于是,原告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公司也被列為第三被告出現在法律文書內,但并非賠償責任主體。之后,法院終審判定保險公司給付相關賠償。該案的法律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后,卻對這家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特別是投標招標活動,造成較大影響。很多單位認為公司不履行法律義務是不誠信單位,對公司的資信和日常經營活動造成了較大的影響。無奈之下,該公司于今年5月給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寫了一封申請信,懇求法院撤回該文書。
鞍山中院了解到企業訴求后,立即進行分析研判,認為該公司全額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故其雖作為被告但并未判決承擔實體賠償責任。鑒于此特殊情況,法院與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后,撤回了上網文書,解決了困擾該公司近10年的難題,獲得了企業的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