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10月26日,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法院聯合盤錦市公安局興隆臺分局前往遼寧中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送法進企業”法律宣講活動。興隆臺公安分局營商辦、星海派出所、興隆臺區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政治部相關負責人、中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此次宣講活動,此次宣講會由興隆臺區法院綜合審判庭員額法官孟熙擔任主講。
宣講會上,孟熙首先從效益優先性、債權的保護性、合同的公平性等方面介紹了民法典合同編的主要變化,再結合企業實際需求,從合同編里的優先續租權、保證方式的推定規則、格式合同、檢驗期間的規定、定作人任意解除權受限、合同解除權的行使六個方面深入淺出地講解了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應當注意的法律問題。最后根據司法經驗,通過案例分析,對現實審判中經常發生的表見代理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為企業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如何有效防范、化解風險提供了法律參考。
授課完畢,孟熙對遼寧中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提出的關于公章的法律規定、合同履行責任、勞動爭議舉證責任等法律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遼寧中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對此次聯合宣講活動表示感謝,今后會繼續加強與公安、法院的溝通協調,不斷增強企業管理和依法經營的能力,使企業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建設添磚加瓦。
自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開展以來,興隆臺區法院始終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發展理念,積極拓寬司法服務領域,主動加強與企業聯系溝通,全力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