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康平縣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李春雷帶隊,在縣人大代表張樹軍、蔡連玉的見證下,前往沈陽市大東區對涉黑案件被執行人孫某的多處房產進行查封、取證。
據悉,孫某團伙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奸罪沒收財產的執行案件,于今年在康平縣法院立案執行,被執行人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件立案執行后,承辦執行法官韓英與公安部門、檢察機關進行了財產交接,被執行人孫某名下5套房產均已被該院查封,名下車輛已被扣押至法院。由于本案執行范圍為沒收被執行人孫某個人全部財產,此次執行涉及到其房產內的其他財產,情況特殊,經院領導研究決定,由李春雷帶隊執行。
經對5處房產現場搜查,被執行人孫某位于沈陽市大東區大什字街的一處房產內有部分家具、家電,其他房產內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現其名下房產及車輛均已進入評估程序,該院將盡快將涉黑案件財產的拍賣款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