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回遷房的房產證已經辦好了!太感謝你們了!”得知自己的房產證辦好了的消息,日前,一位申請執行人迫不及待給建平縣人民法院打來了電話。
建平縣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建平縣葉柏壽街道某小區的19名業主均為朝陽某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小區的回遷戶。2011年,雙方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后,19名業主早已實際占有使用協議約定的產權調換房屋,但是由于案涉房屋被某房地產有限公司抵押給某銀行,造成19名業主的房屋雖入住多年,仍未能辦理房產證。
辦證無望成了業主們的煩心事兒,他們最終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今年5月,郭某等19人相繼將某房地產公司起訴至建平縣法院。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該房地產公司無條件協助業主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判決生效后,該房地產公司遲遲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無奈之下,郭某等19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了盡快幫助業主解決辦證難題,此系列案件由執行局重點督辦。剛剛立案時,心急如焚的申請執行人頻頻打電話或來到執行局了解案件進展情況。對此,執行法官一方面熱情接待,詳細介紹案件辦理的情況,耐心回復申請人的來電和短信,另一方面持續推進辦證進程,執行局局長多次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征收、開發商等部門進行協調,經過一個月的不懈努力,19戶業主終于領到了自己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