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月3日,營口市老邊區人民檢察院就某公司不服行政處罰申請監督一案舉行了公開聽證,營口市人大代表、老邊區人大代表及老邊區司法事務中心的律師受邀參與聽證。
2018年10月,營口市老邊區環境保護局(現已更名為營口市老邊生態環境分局)認定某公司在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并在需要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的狀態下投入生產,對其作出了責令停止涉案項目生產、罰款20.6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認為該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時適用法律錯誤等,向老邊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聽證會上,承辦人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以及訴訟過程,圍繞“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合法”這一議題,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充分闡述自己的意見。因案件雙方當事人均向檢察機關提交了新證據,在對新證據進行舉證、質證后,承辦人和聽證員分別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進行了提問,雙方當事人也進行了回答并作出了最后陳述。聽證會后,檢察機關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參考聽證員的評議意見,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