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更好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現國家司法救助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6月2日,恰逢《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正式實施的第二天,省人民檢察院與省鄉村振興局召開座談會,聯合會簽《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遼寧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建立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下發指導全省工作。
《意見》從檢察機關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服務大局出發,圍繞保障農村低收入當事人合法權益這一核心,以鄉村振興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為依托,以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為抓手,充分發揮檢察和鄉村振興部門職能,實現對因案致貧返貧農村低收入人口情況的動態跟蹤,及時發現問題,適時提供多元化救助幫扶,使司法救助等幫扶措施落到實處,切實惠及農村低收入人口,實現在國家經濟社會高質量健康發展、司法救助效果和農村低收入當事人切身利益保障相統一的框架下開展協作。
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法對因案致貧返貧的農村低收入當事人給予國家司法救助后,將被救助人員名單及困難情況移送鄉村振興部門;鄉村振興部門有針對性地對檢察機關移送的線索及時入戶核查,將符合條件的被救助人員納入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范圍。兩部門將加強協作,開展常態化工作交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及時總結推廣實踐經驗,進一步提升工作質效。
《意見》的出臺,將有效解決因案致貧返貧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實際困難,為實現我省國家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