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連日來,排查縣城中小學校園周邊商鋪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未成年學生健康成長問題。
經排查發現,兩家位于學校附近的超市存在沒有專賣許可證卻銷售香煙,且未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標識等問題,符合行政公益訴訟立案條件,于是該院分別向阜蒙縣煙草專賣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
兩家單位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力量聯合阜蒙縣檢察院開展整治行動,依法取締兩家超市煙草經營業務,嚴肅警告經營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如再次發現此類現象將依法嚴厲查處。超市經營者當場下架香煙,表示今后一定依法依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