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興城市人民檢察院向相關單位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加強對轄區內未成年人禁售酒問題的監管力度,保護未成年人遠離酒類侵害。
檢察官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未成年人因喝酒導致身體損傷的事件增多,酗酒可能誘發打架、搶劫等違法犯罪。為此,興城市檢察院積極探索,主動走訪調查超市的酒類經營情況。3月初,該院公益訴訟部門干警發現超市有酒類銷售卻未按法律規定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警示標志的案件線索,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規定。為此,公益訴訟部門立即成立辦案組,制定了《公益訴訟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對多家生鮮、生活超市進行實地走訪調查,發現市區內多家超市可能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商品的現象。
對此,興城市檢察院向轄區有關行政單位發送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未成年人禁售酒問題的監管力度,共同為未成年人創建良好的成長環境,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