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獲悉,2020年全省法院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行為,依法審結非法集資案件56件,涉案被告人95人,積極為1萬余名金融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
據介紹,上述案件主要表現形式為“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犯罪分子多采用承諾高回報、編造虛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誘騙、假借P2P集資、偽裝合法交易平臺、以“高大上”項目為幌子、假借擔保公司名義及以“養老”為旗號的非法集資詐騙等套路,騙取社會公眾錢款。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受害群體占比較大。犯罪分子或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欺騙老年人,或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或通過詐騙手段非法侵占老年人房產,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為投資人指引并陪同辦理相關手續及簽署所謂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誘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所獲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此種模式實質上是將投資人房屋辦理抵押借款,一旦公司資金鏈斷裂,投資人房產被行使抵押權,投資人將面臨房屋被拍賣、流離失所的風險,實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近年來,省法院針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參與人數多、涉案金額大、波及面廣、行業和區域相對集中的特點,加強與公安部門、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提升處置效果。下一步將出臺專門文件,進一步加強非法集資犯罪案件辦理工作,發布典型案例,引導社會公眾防范投資理財“陷阱”,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