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款管理“八個嚴禁”的通知》精神,該院執行局聚焦規范化執行與精準化管理,持續發力優化執行案款管理制度,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兌現。
壓實專管責任,規范案款管理。嚴格按照最高法要求設立案款監管專員,負責定期統計、分析并通報本院及轄區法院執行案款情況,承擔案款信息上傳下達及溝通聯絡工作。其對承辦人員未及時甄別認領的案款進行提醒督促,并對臨近發放期限的案款進行核查預警。
優化審批流程,強化案款監管。為有效防控發放風險,撫順中院嚴格設計和把控案款收發審批流程,加強案款管理員與執行局局長的協同配合。案款管理員提前介入,建立案款發放監管臺賬和轄區法院案款發放情況監督統計臺賬,實現對轄區內案款收發的統一管理調度。
強化協調聯動,打破部門壁壘。充分發揮案款管理員職能作用,整合執行局各庭室及轄區法院的案款發放信息。針對未認領、未發放的案款數據,集中查找當事人預留信息、核對網絡查控數據,及時提醒承辦人認領。同時,定期與財務部門進行賬務核對,確保賬目清晰、準確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