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充分發揮捕訴一體辦案機制的優勢,降低案-件比,提升案件質效,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阜新市人民檢察院與阜新市公安局會簽了《阜新市人民檢察院、阜新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引導偵查、自行偵查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日前,阜新市檢察院與阜新市公安局就強力推進檢察機關引導偵查和自行偵查工作展開座談。
會上,阜新市檢察機關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如何做好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如何做好捕后引導偵查工作、如何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權等方面進行了發言。并從自身的辦案經歷出發,結合案例重點匯報了辦案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和下一步落實《指導意見》的工作計劃。解讀了《指導意見》,并就下一步如何落實《指導意見》、深入開展引導偵查和自行偵查工作提出具體工作計劃和要求。
參加座談的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認真落實《指導意見》,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下,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更應加大溝通配合,發揮捕訴一體的優勢,形成工作合力,構建“偵訴大控方”。
阜新市檢察院要求全市兩級刑檢干警以本次會議為契機,全面開展引導偵查和自行偵查工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做優刑事檢察。要切實提升自行偵查的能力,減少案件退查、延期等訴訟環節,實現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刑事檢察求極致的工作目標,從根本上確保案件質效。要加大引導偵查力度,適時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要充分發揮捕后引導偵查的職能,與公安機關密切溝通,根據證據補充完善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以確保公安機關取證的效果,提升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