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本溪市人民檢察院獲悉,為推動全市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加強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的配合與溝通,近日,本溪市檢察院與本溪市監察委員會聯合制定的《關于構建高效、順暢監檢關系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實施。
隨著打擊職務犯罪工作的深入推進,本溪市檢察院和本溪市監察委員會兩機關在工作過程中發現許多新問題,也總結出許多新經驗,本次《意見》的出臺,既是兩機關對過去一段時間監檢銜接工作經驗的系統總結,也是為保障今后監檢銜接工作高質高效推進做出的積極探索。
《意見》共5部分21條,涉及商請指定管轄、提前介入、移送審查起訴、案件信息共享、加強日常溝通等方面問題。《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的導向,聚焦實際情況和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措施,進一步規范監檢銜接程序,為全地區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據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本溪市檢察機關牢牢堅持以憲法法律確立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為根本遵循,主動與監察機關加強溝通配合,在職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補充調查、審查起訴全過程中,注重與監察機關保持良好溝通,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辦案質效不斷提升。截至目前,共提前介入職務犯罪案件調查75件,起訴職務犯罪案件91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溪市檢察機關將以此次《意見》的出臺為契機,繼續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院“配合是政治要求,必須自覺落實到位;制約是法定責任,不落實就是失職”的工作理念,進一步加強與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和溝通銜接,形成懲治腐敗合力,為本溪地區反腐敗工作的健康發展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