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近日,凌海市人民法院依法依規保護雙方當事人利益,用善意、文明執行,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全力投入復工復產。
3月4日,凌海某有限公司申請執行錦州某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要求被執行人某實業有限公司給付欠款21.5萬元。凌海法院執行局法官認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如果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封機械設備,勢必造成剛剛復工的民營企業經濟損失,帶來雪上加霜的后果。為緩解企業因疫情面臨的困境,經法院主持多次調解,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分期付款。法院依法解除對被執行人錦州某石業公司機械設備的查封,被執行人按協議約定履行了給付義務,此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