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日常防護依然不能松懈。在這種情況下,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全員嚴格按照疫情防護要求,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與當事人面對面時全程佩戴口罩,從案件立案到執結,執行干警從未向當事人展露真容,而案件依然在快速、高效地辦理著。
記者5月22日從該院獲悉,申請執行人孫某給該院執行局法官郭良送來了一面錦旗,十分感動地說:“感謝您為我所做的一切,我真沒想到我的房租能拿回來,雖然我從未看清過你的臉,但我要對你說聲謝謝!”
原來,孫某曾將自己的一處房產租給某房地產經紀公司沈陽分公司,該分公司后來終止經營,搬走時卻沒有通知孫某,同時拖欠了1萬余元的房租未支付。于是,孫某將其告上了法庭,該院支持了孫某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該分公司賬面上卻沒有余額可以履行債務。承辦此案的郭良不辭辛苦,經百般查詢,了解到某房地產經紀公司(總公司)在北京,類別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張某紅是總公司唯一的股東,且總公司日常通過張某紅的個人賬戶有大量賬務往來。
郭良通過電話聯系到在北京的張某紅,責令總公司履行債務。張某紅稱,自己只是總公司的財務,并不是公司實際負責人,現在總公司也停止了經營,無法履行債務?!拔覀円呀洸榈剑偣镜馁~務大量通過你的個人賬戶進行,存在個人與公司財產混同的嫌疑?!惫嫉脑捈仁瞧辗?,也是語重心長的警告,目的是讓總公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作為一名執行法官,對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有時比運用執行強制措施更能讓其心服口服。
幾次聯系后,張某紅就將該分公司所欠的1萬余元房租打到了法院賬戶上,案款到賬后,申請執行人孫某送來了這面寫著“一身正氣執法為民”的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