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鐵中院的執行干警在某營業部溝通協調
本報訊?近日,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事項委托——委托沈鐵中院辦理某公司股權凍結并將相應股權變更為可售性凍結。為及時協助兄弟法院案件執行,沈鐵中院當日即指派執行干警專門負責辦理相關凍結手續。執行干警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聯系了協助執行單位中天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某營業部(以下簡稱某營業部),確認該公司營業時間及疫情防控要求后,立即自駕前往辦理。
辦理過程中,因部分協助執行事項需進一步明確,執行干警多次與太原鐵路中院辦案法官溝通情況,由其盡快補充相關材料。在此期間,執行干警得知,將相應股權變更為可售性凍結的操作某營業部沒有相關權限,需由位于上海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操作。為節省司法資源、提高執行效率,執行干警與某營業部積極協調,取得了其理解和大力支持,同意由其代為申請操作。經多方努力,最終某營業部于3月25日完成協助執行事項,沈鐵中院第一時間將相關文書回傳給太原鐵路中院。
疫情期間,看似簡單的事項委托,卻是經過了執行干警多次前往和電話溝通才得以圓滿完成;疫情期間,看似普通的執行措施,卻是執行干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全心助力執行的本色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