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月28日,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顏某富、高某柱非法狩獵犯罪一案,這是撫順市首次在疫情防控期間對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案件進行公開審判。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公開審判地點設在遼河看守所家屬會見室。此前,東洲區法院立足審判職能,積極與撫順市森林公安局、東洲區人民檢察院溝通協調,克服疫情期間種種不便,促使庭審順利進行。2019年,顏某富、高某柱二人在東洲區新屯附近山邊、廢場等野生鳥類活動區域使用“鳥誘子”“錄音機”等手段架設鳥網,多次非法捕捉鳥類供二人食用。民警在兩人住所搜查共發現山麻雀、田鹀、錫嘴雀等國家第三類保護鳥類114只及竹竿、氈網等捕獵工具。該案經合議庭合議,顏某富、高某柱分別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