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緊抓審判主業,主動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實現了疫情防控和法院各項工作“兩不誤”“雙勝利”。
疫情暴發以來,沈陽中院制定《網上立案流程指南》《疫情防控期間微信方式辦理對外委托工作的操作規程》《關于微信方式審理家事案件操作規程》等配套文件,引導群眾在線參與訴訟,并積極籌建互聯網法庭。沈陽地區兩級法院通過熱線電話、移動微法院、法院調解平臺、互聯網法庭、金雕查控網及微信等平臺全面開展網上立案、審案、執行工作。
圍繞沈陽市委關于復工復產要求,該院及時研究制定并向社會發布《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民事糾紛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事糾紛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爭議糾紛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3個法律風險防范和化解指導文本,指導企業和群眾自主降低法律風險,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增設服務民營企業熱線電話,圍繞合同類、用工社保類、執行等方面內容開設4條服務專線,向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訴訟引導、政策宣傳等服務,及時回應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面臨的薪酬發放、合同延誤、貸款期限、房屋租賃、社保繳納、開工生產等相關法律問題;與沈陽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聯合制定《關于妥善處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旅游投訴、訴訟案件的實施意見》,助力相關產業復工復產。
為了給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沈陽中院與檢察、公安、司法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維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敦促新冠肺炎重點人員及外地來(返)沈人員如實登記申報的通告》;制定《關于對醫療衛生人員適用人身安全保護令措施的實施意見》,保護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與司法部門、律師協會聯合發布倡議書,引導當事人網上開展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