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3月23日,記者從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辦理完成一件執行案件的跨域立案,使當事人免于奔波之苦,贏得當事人的點贊。這是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首例外省執行的跨域立案。
本溪市某公司申請執行與通化市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于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的法院及被執行人住所地均不在本溪市,所以本溪的法院對該執行案件不具有管轄權,申請執行人需前往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的立案材料。兩省相隔距離遠,且目前仍處于抗擊疫情期,往返費時費力。
3月11日中午11點,申請執行人來到本溪中院執行事務中心,執行局工作人員了解到申請執行人的實際困難,向其介紹了跨域立案的流程,對申請執行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一同來到訴訟服務中心。
隨后,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登錄“移動微法院”,錄入當事人信息,上傳相關立案材料,通過跨域立案平臺將電子訴訟材料推送至東昌區人民法院,東昌區人民法院進行實時在線審核,短短20分鐘完成跨域立案工作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