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2月28日上午,遼陽市弓長嶺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庭審,適用刑事速裁程序,“隔空”開庭審理了遼陽市弓長嶺區妨害抗擊疫情的違法犯罪案件并當庭宣判,被告人楊某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2月18日20時許,在弓長嶺區某小區門口防控疫情堵卡站處,工作人員許某某等人在對被告人楊某進行防疫檢查時,被告人楊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并對許某某進行毆打,致許某某頭皮挫傷、面部軟組織挫傷。案發后,被告人楊某被公安機關傳喚歸案。
2月27日,遼陽市弓長嶺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月28日,弓長嶺區法院運用“云端庭審”方式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檢疫、檢查等措施,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楊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且無前科,可從輕處罰。但考慮到楊某是在疫情防控期間犯罪,應從重處罰,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