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防范疫情危害企業健康發展,全省法院主動作為、協調聯動,充分發揮穩企業、增動能、補短板、保穩定的司法職能,為優化疫期營商環境及助力經濟發展穩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未來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2月7日,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省法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長張學群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全省法院加強對疫情涉法問題的研究,重點圍繞“執法辦案中如何適應疫情防控需要、支持相關企業盡快恢復生產、正常參加防控工作”創新司法審判、司法服務保障方式方法。
疫情防控期間,省法院印發了《關于依法嚴厲懲治妨害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有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全省法院對13類涉及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給予嚴厲打擊。
隨后,各地法院紛紛細化企業涉法訴訟服務、強化企業法律風險指導,積極優化企業穩定發展環境: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等7家單位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應對疫情、提供司法保障15條措施,從依法嚴懲相關犯罪、妥善審理企業相關涉法案件等方面進行規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秩序,保證企業發展環境安全穩定;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增設4條法律服務熱線;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7類20條舉措,為疫期涉法企業提供周到細致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撫順、盤錦、葫蘆島等地中院出臺專項指導意見及法律風險防控提示書,從企業生產經營、用工管理、合同簽訂等方面進行法律分析,提出參考性建議,助力企業疫期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