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王法官,您好!我是某醫院黨委書記,現在有一件特別著急的事情向您求助……”近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團隊負責人王向錦接到錦州某醫院黨委書記的電話,請求法院對申請退回抗“疫”專項資金一事給予幫助。
錦州某醫院因與某開發公司存在合同糾紛,錦州中院將其確定為被執行人。自2018年以來,錦州某銀行按法院要求,每月自動從該醫院賬戶中扣劃固定數額的款項至錦州中院執行款專戶。此次抗擊疫情期間,錦州市財政局和錦州市衛健委聯合下發文件,為該醫院撥發抗“疫”專項資金20萬元,但此款撥付到賬后,被銀行系統自動扣劃至法院執行款賬戶,該醫院得知情況后與該案的執行法官王向錦取得了聯系。
王向錦接到電話核實情況后,立即向執行局局長張春風匯報。了解情況后,張春風提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個戰線的共同努力,醫院更是沖鋒在前,抗“疫”專款不能因為自動扣劃就被認定為還款。在抗擊疫情工作中,法院要依法履行好職責,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律保障。此事由執行局特事特辦,迅速啟動法律程序,最快速度將此款退還給醫院,保證醫院在抗“疫”工作中保持良好的運行。
2月10日下午,王向錦接到該醫院派人送交的退款申請相關材料,立即組織執行人員為其辦理退款手續,25分鐘后退款到達該醫院賬戶。得知退款已經完成后,該醫院黨委書記專門給王向錦發來微信,對法院的支持表達了真誠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