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揭牌儀式現場
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牌匾
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服務保障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政治任務,1月3日,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環境資源審判庭揭牌儀式,此舉標志著我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跨入專門化審判的新階段。
據介紹,環境資源審判庭是我省首個專門化審判機構,也是首個適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審理模式的審判機構,組成人員在全省員額法官中遴選產生。主要職能包括:審理環境資源的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以及涉及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文化資源、能源利用、環境治理與服務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下一步,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將充分發揮環資審判專門化這一制度優勢,夯實環境資源審判基礎,完善環資審判專門化機制,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更為有力、更為專業的司法保障。圍繞如何做到專門化,省法院副院長鄭國美在揭牌儀式上提出:要把握重點,統籌推進環資審判機構專門化;要突破難點,穩步實現環資審判機制專門化;要聚焦特點,探索完善環資審判程序專門化;要凸顯焦點,努力彰顯環資審判效果專門化;要打造亮點,全面提升環資審判理論專門化;要著力要點,扎實加強環資審判隊伍專門化。
會后,省法院還發布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遼寧省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建立環境公益訴訟聯動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規定》明確了我省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范圍及具體罪名,《意見》明確了我省法、檢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探索環境公益訴訟程序規則、拓展環境公益訴訟新范圍等11項聯動機制建設內容。
省法院、省人大環境資源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領導共同揭牌,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民檢察院等部門領導出席揭牌儀式。
【我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回顧】
1.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破壞資源類犯罪
近3年,全省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434件,審結1344件,追究刑事責任1500余人。在全國率先將污染環境罪納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制定《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有效震懾潛在環境污染行為人和資源破壞者。
2.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民事責任
近3年來,全省受理民事案件944件,審結867件,有效維護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環境資源合法權益,增強了公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倪旭龍訴丹東海洋紅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案被評為第一批全國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多篇裁判文書被評為全國法院環境資源案件優秀裁判文書。
3.積極助力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緊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目標,遼河中級人民法院形成《關于遼河兩級法院環境污染責任糾紛審理的調研報告》,為重點開展遼河流域綜合治理建言獻策;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委、市政府聯合出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發揮司法能動性,延伸審判職能,助力生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