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4日,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傾力相助,配合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為案件的順利執行創造了良好條件。
撫順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長期拖欠申請執行人長沙市某股份有限公司已到期貨款及由此產生的違約金共計5316267.5元。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因長沙市岳麓區法院需要采取扣押被執行人車輛等措施,為確保執行行動順利進行,特致函當地法院希望給予配合執行。東洲區法院高度重視、立即行動,派出人員第一時間趕往東洲區碾盤鄉某村。在聯系被執行企業負責人蘆某某未果后,執行干警對其名下的兩臺車輛進行查封。這時,蘆某某突然出現,帶著工人包圍了法院執行人員,阻撓正常執行活動。東洲區法院領導接到增援請求后立即安排法警隊、執行局干警增援,同時聯系當地公安機關予以支援。在現場,蘆某某表示同意配合執行,雙方當事人在東洲區法院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