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給市民營造安全、干凈的游玩環境,5月9日,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與林業部門聯手開展整治攜犬進入景區行為的“百日專項行動”,對攜犬入山的行為徹底說“不”。
9時許,在玉佛山景區內,民警和玉佛山林業局工作人員一起沿著山路進行巡視,發現一男子在登山時走在前面,自己的狗沒有拴繩跟在其后,工作人員和民警立即上前勸阻。“景區內是不準攜犬入山的,而且不拴狗繩也不對。”男子表示“下回注意”,然后就把狗抱起來下山去了。
據了解,目前鞍山各個景區入口顯著位置都有“請您遵守景區秩序,禁止攜犬入山”等文明標語,還有執勤巡邏車定時沿路進行巡查。
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犬只管理大隊大隊長張柏濤告訴記者,根據《鞍山市養犬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除盲人攜帶導盲犬外,不得攜犬進入公園景區。本次集中整治行動,將對違規養犬、遛犬行為予以處罰,并按照規定強制收容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