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家住大石橋的寧某與幾個朋友喝酒,因回家心切又怕朋友挽留,于是“導演”了一出打電話報警聲稱自己被綁架的惡作劇。2月11日,寧某因其謊報案情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2月5日23時,大石橋市公安局石橋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大石橋市某小區有一男子報警稱被人綁架。
大年初一發生綁架案件,石橋派出所高度重視,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驅車趕到現場。
但讓出警民警意想不到的是,經現場走訪詢問和調取現場監控,并未發現報警人及相關打斗痕跡。民警嘗試與報警人通過電話取得聯系,但報警人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
為及時查明報警真偽,確保報警人人身安全,石橋派出所民警立即將處警情況向指揮中心做了匯報,同時繼續擴大走訪調查范圍。
經指揮中心細致查詢發現,該報警人持有的手機號曾于2017年以某物業公司的名義報過一次警。民警迅速與該物業公司取得聯系,從而快速鎖定了報警人身份為該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寧某。
當民警找到寧某時,寧某已經醉臥家中。經向其家人核實,證實了寧某并沒有被綁架,而是酒后報了假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