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記者從全省深化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會議暨全省訴調對接規范化建設現場會上獲悉,今年以來,全省128家法院均建立了訴調對接工作機構,設立了訴調對接工作室或窗口,有460名干警從事訴前調解工作,聘請特邀調解員3800余名,共有8萬余件矛盾糾紛通過訴調對接平臺有效化解,減輕了當事人訴累,社會反響良好。
據了解,訴調對接平臺是按照法院主導建設、各矛盾化解對接主體共享、黨委政府作保證的原則建設,化解的矛盾糾紛主要包括涉及政策性、群體性的重大疑難糾紛,法律關系簡單的、爭議大的、標的額較小的、涉及行規行業慣例等專業性知識的、情緒化等類型的民生訴求糾紛,以及申請司法確認的糾紛等三類糾紛。重大疑難糾紛,通過緊緊依靠黨委、政府,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解紛合力;民生訴求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優勢,使糾紛高效、便捷、低成本地化解;需要司法確認保障調解效力的糾紛,經非訴調解組織調解后,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依法進行司法確認。
近年來,全省法院與司法系統等具有化解社會矛盾職能的行政機關和調解組織積極推進訴調對接工作,合力構建起覆蓋全省的訴調對接工作大格局。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綜治辦、省司法廳聯合出臺《關于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全省訴調對接平臺建設工作進行指導部署;省高院積極與省司法廳、省消協、省保監會等單位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聯合下發訴調對接工作指導性文件,深入到全省各地指導各中院與相關部門建立對接機制;推出“駐院”和“駐點”兩種調解模式,“駐院”調解即中級、基層法院根據轄區管理案件的類型,引入相關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設立類型化調解工作室,行政機關、社會組織等部門接受法院委派或委托開展訴外調解。“駐點”調解即中級、基層法院對于道路交通、保險、勞動爭議、醫療衛生以及其他矛盾易發、多發領域,通過訴調對接機制,推進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合力化解糾紛。
下一步,我省將積極探索調解前置程序改革,推動有條件的基層法院對家事糾紛、相鄰關系、小額債務、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物業管理等適宜調解的糾紛開展先行調解。省高院將聯合交通、保險部門,在部分法院設立試點,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的訴調對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