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截至11月上旬,由凌源市人民法院倡導發起并擔任值班法院的“三省區七縣市法院執行協作機制工作”(以下簡稱“機制”)按方案要求順暢運行。通過“機制”,七縣市法院共執結外埠案件280余起,涉案標的額1200余萬元,司法拘留50余人次,達到了預期效果,收到了明顯成效。
去年11月,凌源市人民法院黨組按照最高院“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要求,經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后,倡導并發起與周邊近鄰的建平縣、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建昌縣、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和河北省平泉縣、寬城縣人民法院(“三省區七縣市法院”)建立了“機制”。
據悉,“機制”對異地委托調查、查封、續封、解封、扣劃存款、登記型財產過戶等內容均作出了明確規定,可有效解決被執行人信息分散、跨區域“執行難”等問題。按照“機制”方案規定,首任值班法院為凌源市人民法院,之后另六個法院輪流擔任,每院一年。
記者了解到,“機制”的實施和運行,逐步實現了“七縣市法院”辦案的“同城效應”,打破了區域壁壘和地方保護,找準了司法服務的著力點,維護了司法權威,節省了司法資源,既解決了法院“執行難”問題,也為維護轄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