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自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下發《關于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的通知》以來,丹東市元寶區人民檢察院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積極開展摸排行動,制定詳細臺賬,近日在丹東市人民檢察院的溝通協調下成功將兩名罪犯收監執行刑罰,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據悉,為確保活動高效推進,元寶區檢察院成立了以分管副檢察長為組長、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人員為成員的活動小組,根據實施方案要求,高效、扎實推進專項活動,安排專人對轄區內判處實刑未收監罪犯進行逐一排查,完善臺賬。通過積極摸排發現,轄區有兩名病情不符合《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的罪犯被丹東市看守所拒絕收監。了解到上述兩名罪犯相關信息后,該院及時跟蹤監督,向丹東市元寶區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及時采取相關措施。同時向丹東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匯報,經丹東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統一調度,成功將兩名罪犯收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