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工作,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通過健全質量評估、案件評查、績效考核等覆蓋審判執行全過程的“無縫隙”管理制度,推進建立了以審判流程管理為支撐、審判質效評估為保障的審判管理機制。其中,首創“辦案量值”統計制度合理評估案件質效,更客觀地反映了法官審理案件的實際情況,切實發揮了審判質效評估的檢驗作用。
與單純以案件量考核法官績效不同,考慮到每個案件的特殊性及難易程度,大洼區法院按照可評性、可考性、可比性的要求,首創了“辦案量值”統計制度:以案件1件為1個辦案量值基礎,結合具體案件,在法定審限1/3審限內結案的,每件辦案量值加0.2,在法定審限2/3審限內結案的每件辦案量值加0.1;每增加1名當事人,每件辦案量值加0.1……這樣能夠更客觀地反映法官審理案件的實際情況。該院合理設定審判質效評估指標的項目設置、指標權重、量化區間,切實發揮了審判質效評估的檢驗作用。
同時,先后修改完善了《刑事審判流程管理規定》《民事審判流程管理規定》《執行工作流程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案件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真正使每個環節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各環節工作的及時、順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