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新賓滿族自治縣榆樹鄉司法所聯合縣人民法院永陵法庭成功調處一起長達兩年的醫患糾紛,拿到“司法確認書”后的患方家屬終于舒展了緊鎖的眉頭,并向法官張秀娜和司法所所長付延忠深鞠一躬,表示感謝。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6月5日。某中學的學生金某在上體育課時不慎摔傷左腿,經診斷為左腿脛腓骨骨折。住院期間,醫院為患者金某進行“切開復位,鋼板內固定”手術治療,金某好轉出院后,因手術部位感染又回到醫院住院治療6天后出院。2015年12月17日,金某因受傷部位感染導致骨髓炎再次入院治療,后經醫囑轉入上級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共計花費醫療費82579.48元。金某認為自己術后感染是由于第一次進行“切開復位,鋼板內固定”手術時醫院消毒不到位導致的,要求院方承擔賠償責任;院方則認為,患方術后感染是其在家自行換藥被綠膿桿菌感染導致的,院方無責任,不同意賠償。
糾紛發生后,金某的家屬多次到相關部門上訪。新賓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此案,曾多次牽頭組織人員進行協商賠償并建議金某家屬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但終因患方要求的賠償數額遠超出法律所規定的標準,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張秀娜法官了解此事后,鑒于金某家屬不愿意走訴訟之路,便向其詳細講解了法院施行的訴調對接機制,不走訴訟之路也能夠解決此糾紛。聽了張法官的建議后,金某家屬同意進行訴前調解。
前幾天,榆樹鄉司法所所長付延忠帶領工作人員及患方家屬、院方代表一同來到永陵法庭訴前聯合調解中心進行調解。在調解的過程中,張秀娜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理性看待問題,將焦點關注在孩子身上,應該相互包容體諒,提出科學、合理、合法的解決方案。經過一上午的耐心疏導、精心分析、誠心對待,最終醫患雙方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由醫方一次性賠償患方5萬元人民幣。至此,一起長達兩年之久的醫患糾紛通過司法確認得到了完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