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欒嵐報道 近日,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法院就如何有效地防止和解決當前“執行難”問題出臺了七項措施:一是確定了以調解促和解的工作原則,將對當事人的說服教育、宣傳法律工作貫穿于執行的全過程。二是加大財產申報與調查力度,在調解不成或不宜調解時及時強制執行。三是執行局干警手機24小時開機,遇到執行突發情況隨時到達現場,不錯過每個執行時機,使申請執行人的合法利益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保護。四是實行懸賞執行。五是對于暫時困難卻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為被執行人的案件,采取“蓄水養魚”的方式,督促采用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盡可能通過被執行企業的經營發展償還債務。六是充分利用網絡查控系統,及時查控被執行人銀行存款。七是及時進行信用懲戒,促使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通過上述舉措,該院清理了一大批陳年積案,案件的結案率、執行到位率、自動履行率、執行和解率也實現了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