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寬甸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偵破一起冒充警察招搖撞騙案,兩名犯罪嫌疑人共詐騙9萬余元,其中趙某算上這次,已經是“四進宮”,均因冒充警察進行招搖撞騙。
2024年11月29日,寬甸縣公安局接到案件線索,居民賈某詐騙王某、鞠某共計9萬余元,寬甸縣公安局立即開展偵破工作,很快在丹東市某小區將賈某抓獲。經訊問,賈某對其虛構縣公安局掛職人員身份騙取王某、鞠某信任,以處對象、要彩禮等理由,詐騙9萬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訊問中,辦案民警發現賈某并沒有完全交代犯罪活動,經進一步深挖,發現賈某有一名幕后指使者趙某,冒充警察身份指揮、幫助賈某實施詐騙。
寬甸縣公安局成立工作專班,圍繞趙某相關信息開展了大量調查工作,發現其曾因冒充警察身份招搖撞騙,先后于2009年、2014年、2016年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趙某因多次被打擊處理,反偵查意識較強,經常更換住所,給抓捕工作帶來困難。專案組民警轉換思路,幾經周折發現了趙某現居住地。日前,專案組民警前往丹東市,在趙某女友租住出租房內將其抓獲,現場查獲偽造的警官證、警棍、電棍、警服等大量警用品。經審訊,趙某如實供述了其在網上購買各類警用品,以偽造警察身份長期在丹東萬達廣場、安東老街等人員密集區域流竄伺機作案,數次著警服以辦案檢查等名義出入商鋪,聲稱可以幫助“平事兒”的犯罪事實。
初步查明趙某實施招搖撞騙行為20余次,伙同賈某詐騙他人財物9萬余元,目前趙某、賈某均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