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不再相互信任,雙方沖突激化升級,該怎么辦?這個時候,公平公正專業的醫療糾紛調解機構的介入變得尤為重要,丹東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簡稱醫調辦)就是這樣一個免費幫忙調解醫療糾紛的調解機構。
“怎樣才能做到不偏不袒,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醫療糾紛的調解,關鍵還在于以事實為依據,調解不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方法往往令醫患雙方都不服,任何一起醫療糾紛的調解都要以事實為前提,嚴格按照調解的程序,給出最公正的判定,這也是醫療糾紛調解的最終目的。”醫調辦有關負責人這樣對記者解釋。
據了解,醫調辦調解的醫療糾紛,平均結案12個工作日。如鄧某父親在醫院猝死后,20余名家屬將尸體停在病房,向醫方索要高額賠償,醫患沖突一觸即發。醫調辦第一時間介入,僅用兩天時間就使這起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
醫調辦強化了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三調聯動”的作用更加明顯。醫調辦積極與衛生、公安、法院、信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使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相互聯動。如王某因醫療糾紛鬧訪7年,法院先后作出27次裁判,但糾紛仍未得到徹底解決。醫調辦采取與法院聯調的方式,經過20多個回合的調解,促使當事人與醫方達成了一次性解決的調解協議,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在調解工作中,醫調辦積極主動向衛生系統反饋情況,提出加強和改進醫療管理和服務的意見及建議,到醫療機構開展專題講座,促進了醫院管理和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同時,醫調辦還注意解決患方家庭內部矛盾。如馬某與某醫院因老伴突然死亡引發糾紛,馬某和3個兒女由于家庭矛盾互不往來,兒女們對解決糾紛提出3種不同意見,導致調解受阻,醫調辦主動延伸調解,不僅解決了醫患雙方的矛盾,也使患方家庭的內部矛盾得到有效解決。
醫調辦自2013年9月以來,共接待醫患雙方咨詢3000余人次,受理調解申請183件,調解結案172件,調解成功率94%,患方訴求4859.51萬元,經調解實際賠償2018.56萬元,協議履行率100%,司法確認44件,發揮了醫患沖突“緩沖帶”、社會穩定“防火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