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丹東市司法局圍繞“三個著力”,提升行政執法質效,實現行政執法效能最大化、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影響最小化、為民服務效益最優化。
著力推進“一基準四清單”,確保行政執法有溫度。丹東市司法局統籌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制定管理與建立行政執法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四張清單”制度。目前,全市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已實現全覆蓋,有效避免處罰畸輕畸重、同案不同罰情況發生;制定包容審慎監管“四張清單”1447項,其中不予處罰事項974項、從輕處罰事項381項、減輕處罰事項71項、不予實施強制措施事項21項,包容免罰7萬余次,免罰金額1700余萬元。在統一執法尺度的基礎上,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
著力推進信息化建設,確保行政執法有效率。丹東市司法行政機關依托遼寧行政執法管理與監督云平臺,加強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各行政執法部門已全部入駐該平臺。今年以來,已開展聯合執法檢查351次,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的生產干擾,強化監管部門指導服務,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著力推進“行刑銜接”,確保行政執法有力度。丹東市司法行政機關圍繞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建立行刑銜接配套制度,完善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流程。今年以來,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18件,目前已立案偵查9件,有效打擊了違法犯罪行為,促進行政執法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