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葫蘆島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行政執法工作,為推進法治葫蘆島建設和優化營商環境作出積極貢獻。這是記者在葫蘆島市司法局日前召開的葫蘆島市行政執法專項述法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保障能力。結合葫蘆島市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嚴格落實監督職責,制發《葫蘆島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葫蘆島市2024年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方案》,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增強行政執法權威性和公信力;嚴把行政執法隊伍“準入關”,嚴格落實“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要求。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制發《大力整治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工作方案》,梳理出9類突出問題全部整改銷號;開展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工作,市縣兩級同步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進一步規范執法權力的范圍和邊界,推動實現行政執法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精準化。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監督新模式,在漁業執法領域采用現場“伴隨式”監督方式;建立12345政務服務熱線、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信息共享機制,全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制度;加強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及時審核17個市(省)直部門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最大程度實現“無事不擾”。
完善自我糾錯機制,行政復議作用彰顯。今年1—10月,葫蘆島市受理行政復議案件首次超過全市行政訴訟受理案件數,行政復議化解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