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27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對鞍山地區執業律師應用訴答文書規范化(書狀先行)的培訓。鞍山地區執業律師共117人通過線上線下同堂參與學習。此次培訓有效縱深推進訴答文書規范化和“書狀先行”工作,增強審前程序的獨立功能和價值,凝聚法律職業共同體共識。
培訓會上,鞍山中院、海城市法院、鐵西區法院法官代表向參會律師詳細介紹“書狀先行”的概念、注意事項,詳細解讀“書狀先行”文書樣式模板,闡述“書狀先行”如何幫助律師和法官在庭前明確爭議焦點、優化庭審流程。同時培訓通過典型案例,進一步展示了“書狀先行”在庭審前的證據交換、爭議焦點整理及書面質證中的具體應用。
“遇到當事人不理解訴狀模板的情況,律師該如何去解釋建議?”“如果對方當事人不對法院指令作出回答,那么‘書狀先行’是不是就中斷了?”與會律師結合工作實際紛紛發言提問,共同分析“書狀先行”實踐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與法官們一同討論、總結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鞍山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陳慶鋒表示,“書狀先行”有助于當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況,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答辯意見,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同時對律師代理案件的庭前書面準備提出更高要求,通過參與“書狀先行”實踐,可以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和執業水平,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
據鞍山中院立案一庭庭長孟麗宏介紹,未來,全市法院將從三個“協同”著力與律協群策群力將訴答文書規范化改革和“書狀先行”落到實處、做出實效。一是協同深化“書狀先行”的應用和推廣,協助當事人理解法律規定和訴訟要求,指導其準確表達訴求、正確規范填寫和提交書狀;二是協同深化“書狀先行”工作常態溝通交流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搭建共同學習成長平臺;三是協同深化訴答文書、“書狀先行”與庭審優質化的銜接和融合,力爭實現一庭終結,快速化解糾紛,向當事人交出滿意答卷。
·多知一點·
什么是“書狀先行”?
“書狀先行”?是指在案件正式開庭審理之前,訴、辯、審三方以書面形式表達意見,交換證據,明確立場。其目的是確定案件無爭議事實,發現、解決、限縮爭議焦點,以保障案件的集中審理,實現一庭終結,進而提升審判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