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0月27日,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法院切實貫徹落實鞍山中院庭審優質化工作部署,充分發揮訴答文書規范化“小切口”作用和庭審優質化改革功能,當庭調解成功、現場履行完畢一起民事案件,讓解紛“一步”到位。
今年10月下旬,于某某因與陳某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起訴至千山法院,由于本案涉及多項賠償,承辦法官姜園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時間向陳某某送達相關訴訟材料,并指引陳某某在答辯時針對訴狀中的“事實與理由”逐項表態,明確承認、否認或抗辯,同時附相應證據。姜園法官通過訴答文書的交換,確認了案件的無爭議事實以及爭議焦點,并對糾紛的起因,案件背景以及當事人的內心期待充分了解。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有調解可能,姜園法官在庭前會議中梳理賠償數額時,針對有爭議的部分,向當事人逐一進行釋明,并分析利弊,引導當事人雙方互讓互諒。最終,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當庭簽署調解協議,陳某某更是當庭履行給付義務,將賠償款轉給于某某,該起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此案的一次性化解,充分說明庭審優質化的有效運用能夠大大提高案件的審判質效,辦案法官通過書狀先行,有效梳理出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并通過充分釋明、公開心證,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有效溝通,從而實現調解,當即給付,一次性實質解決矛盾糾紛的良好效果。
編輯:沙興淼
校對:劉清
責編: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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