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大連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查處首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簡稱LDAR)數據造假案,某企業LDAR檢測記錄造假,被處以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LDAR是指通過對裝載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設備與管線密封點進行檢測,及時發現存在的泄漏點并進行修復,進而實現降低泄漏排放。LDAR是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企業VOCs廢氣排放管控的重要手段,對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減少異味信訪投訴具有重要意義。
7月開始,大連市執法隊組織開展LDAR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執法人員利用市LDAR智慧監管平臺大數據篩選問題線索,對位于金普新區松木島化工園區某企業開展現場檢查,通過調取記錄臺賬,發現2023年12月18日上午9點至10點,該企業1個小時內進行了1200個密封點的檢測。根據《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HJ733—2014)》要求,正常情況下,1小時檢測的點位數不會多于400個,該數據明顯不符合常規。通過進一步調查取證,該企業承認部分密封點位未進行現場檢測,而是直接編寫數據填報表格臺賬。
下一步,大連市將按照工作方案,對應開展LDAR管理企業完成全覆蓋執法檢查,對照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全面規范LDAR工作,堅決打擊弄虛作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