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
審理中,在被告同意離婚,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的情況下,劉麗法官通過庭審直觀地感覺原、被告雙方對家庭財產、債權的配合程度顯示雙方的感情并未破裂,到法院離婚只是一時賭氣。
劉麗法官為了挽救一樁美好的姻緣,當即決定先暫緩下發調解書,請心理咨詢師對原、被告進行心理輔導。經過心理咨詢師幾個小時的耐心輔導,被告終于說出了自己不想離婚,此次離婚都是一時賭氣言語,但原告還是一直堅持要離婚。
為了使這對夫妻能夠和好如初,劉麗法官放下手里的工作與心理咨詢師一起研究對策,各自尋找突破口。劉麗法官想起在規勸原告時,原告曾多次提到被告的弟弟曾經在電話里威脅過原告,讓其在心里有種如果和被告和好,就證明自己害怕了的感覺。劉麗法官和心理咨詢師決定從被告的弟弟身上突破,做通原告的思想工作。“我們找到被告的弟弟,對他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劉麗法官說,被告的弟弟真誠地向原告賠禮道歉,使原告在思想上出現了松動,不再固執己見。
最終,劉麗法官和心理咨詢師乘勝追擊,用孩子的成長以及雙方共同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喚回了原告發自內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