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某某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董某某因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另董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405500元,并在媒體就其非法獵捕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公開賠禮道歉。”8月15日,在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布會上,盤錦中院發布2起典型案例,并向社會通報2021年以來盤錦中院及轄區集中管轄基層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發布會由盤錦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勇主持。
2021年以來,盤錦中院及轄區集中管轄基層法院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環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為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三年來,盤錦中院及轄區集中管轄基層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517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256件、民事案件119件、行政案件142件。
發布會上,盤錦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曹錦麗圍繞鞏固深化環資審判體系、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構建多元共治協作聯動機制、拓展生態司法新模式、及時回應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等方面通報了三年來的主要工作成果。該院環資審判庭副庭長孫繼晨就打造盤錦特色環資品牌、環境資源執法司法協同聯動機制、紅海灘司法保護基地建設等相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下一步,盤錦法院將繼續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堅持保護發展與治理環境并重、打擊犯罪與保護生態并行、防止污染與修復生態并舉,矢志不渝守護好集中管轄區域的生態文明建設,保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為遼河流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