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立,快審,快執!”日前,營口市西市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在16個工作日內“交叉執行”,高效執結涉企糾紛。西市區法院錨定“涉民生、小標的”,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被執行人及所經營的企業切實感受到法律威懾力,調解執結,切實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矛盾突出 執行擱淺
張某與營口市某纖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經營口市站前區人民法院、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營口市某纖維有限公司向原告張某給付貨款9.2萬元并支付相應利息;因營口市某纖維有限公司遲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某遂向營口市站前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站前區法院執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矛盾突出,繼續執行難度較大,為盡快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順利推進案件執行,站前區法院在該案符合交叉執行的條件下,上報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對該案指定執行。最終,營口中院作出裁定:指定由西市區法院執行本案。
抽絲剝繭 鎖定癥結
6月25日,西市區法院對該案予以立案執行,承辦人為西市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邢路。邢路收到案件后,對卷宗進行了詳細審閱,與站前區法院就執行難點、堵點問題進行深入溝通。
每一天,對于申請執行人而言都是漫長且痛苦的煎熬,被執行人經營的公司也將陷入舉步維艱的困境。捋清案件來龍去脈后,邢路分別聯系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當面溝通。經了解,申請執行人生病臥床,急需該筆執行款,而被執行人企業效益不好,存在經營困難的情況。邢路多次溝通后,發現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爭議點在于利息給付。“肩扛的是責任,溫暖的是民心”,找準問題癥結所在后,邢路制定了詳細的執行計劃。
化繁為簡 兌現權益
因被執行人仍在經營某中小企業,邢路多次到被執行人所在企業走訪、協商,并從優化營商環境保護企業發展的角度,向公司負責人釋明該案標的雖然不大,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給公司造成失信的法律后果。同時,邢路耐心聽取申請執行人妻子的心聲與意見,同時向她詳細闡述了采取的種種執行措施,并如實反饋被執行人面臨的實際困難。其間,邢路多次通過“面對面”“背靠背”的方式進行調解,在雙方之間搭建起理解與溝通的橋梁。
該案從6月25日立案到7月16日結案,16個工作日,不僅及時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更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將對被執行公司正常經營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實現了“保民生+護營商”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