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日新月異的發展,法院受理案件類型多元化,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給執行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全國法院執行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改革創新狠抓工作落實,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法院近年來著力加強執行隊伍建設,強化組織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奠定了堅實基礎。近日,該院順利執結一起標的物為理財產品的案件。
在執行李某某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案件的罰沒款項工作中,經查被執行人在中國工商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工業園支行所開設存放贓款的賬戶記錄顯示為零,但賬戶詳情顯示其曾用賬戶內的300萬元存款購買了理財產品,因理財產品同存款性質不同,必須本人操作才能回贖,而執行該類理財產品在銀行系統內尚屬首例,并無成功案例可做參考,工作開展可謂困難重重。為將該筆款項順利執行到位,劃歸國庫,保證生效判決的權威性,雙臺子區法院干警不畏艱辛,執行法官張國慶、閆曉峰等人多次往返北京、盤錦和北海三地,歷經半月有余,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工商銀行北海分行的大力配合下,經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總行協商后,以開設遠程窗口授權的方式,由法院工作人員作為回贖主體,終將300萬元的理財產品回贖劃歸國庫,使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