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6月5日,葫蘆島市南票區“輕楓南票”輕罪治理中心正式掛牌成立。該中心系我省第一個依托政法委員會、公檢法司共同參與的輕罪治理模式。葫蘆島市委副書記、社會工作部部長、政法委書記劉陽春,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洋共同為中心揭牌。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年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的規定,輕罪案件是指可能判處三年以下刑罰的案件,既包括法定刑也包括宣告刑。輕罪治理是指司法機關在辦理輕罪案件過程中,始終秉承著“治罪”與“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做到打擊犯罪與訴源治理、保障人權相結合,是一項打基礎、管長遠、謀發展的社會綜合治理系統工程。
南票區委政法委以及公、檢、法、司五家單位會簽了《關于構建葫蘆島市南票區“輕楓南票” 輕罪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并建立十項配套工作機制,涵蓋了輕罪案件辦理、矛盾糾紛化解、訴源治理等方面工作。
怎么運作?
構建“1+3+N”工作模式。“1”指成立一個中心。依托南票區委政法委員會,由南票區人民檢察院牽頭成立輕罪治理中心,公檢法司共同參與,形成合力;“3”指構建三個辦案基地。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均設有辦案基地,在輕罪治理中心統一領導下,實現輕罪案件高質效辦理、一體化辦案,矛盾糾紛一站式解決;“N”指建立N個配套機制。
誰來參與?
“輕楓南票”輕罪治理中心由南票區委政法委員會協調統籌,南票區檢察院牽頭成立,公檢法司共同參與。旨在將預防犯罪、輕罪案件辦理、社會綜合治理、矛盾糾紛化解等融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