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用制度規范“審理行政復議案件聽取當事人的意見”這一工作環節,營口市司法局印發《行政復議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工作辦法(試行)》。
該辦法共計15條1500余字,從概念到步驟,由范圍及方式,自列舉至排除,在不同層面對行政復議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各個工作環節進行規范。
截至目前,營口全市兩級司法機關審結的120余件行政復議案件全部聽取了當事人的意見,新受理和未審結的案件依法必須全部聽取當事人意見。
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用制度規范“審理行政復議案件聽取當事人的意見”這一工作環節,營口市司法局印發《行政復議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工作辦法(試行)》。
該辦法共計15條1500余字,從概念到步驟,由范圍及方式,自列舉至排除,在不同層面對行政復議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各個工作環節進行規范。
截至目前,營口全市兩級司法機關審結的120余件行政復議案件全部聽取了當事人的意見,新受理和未審結的案件依法必須全部聽取當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