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 點
○ 規定每年10月26日為“環衛工人節”。
○ 規定主管部門可以聘請市容環境衛生監督員,協助宣傳市容環境衛生法律、法規。
○ 規定各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集貿市場、早市、夜市、特色經營街等攤販經營場所。
○ 要求在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不得減少現有公共廁所數量和面積。
本報訊 日前,營口市人大常委會發布了《營口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三十六條,突出良法善治,“亮點”頗多。規定每年10月26日為“環衛工人節”,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環衛事業發展,保障環衛工人的勞動安全,改善工作條件,提高勞動技能、生活待遇。《條例》明確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和責任區,規定主管部門可以聘請市容環境衛生監督員協助宣傳市容環境衛生法律、法規,勸阻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行為,引導全體市民參與文明城市建設。
《條例》聚焦城市精細化管理,創新城市管理模式,采取疏堵結合方式,規定各級政府可以按照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設置集貿市場、早市、夜市、特色經營街等攤販經營場所,并要求早、夜市和集貿市場的管理單位應當保持場內和周圍環境整潔,并按照垃圾日產生量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產日清。既滿足群眾購物需求和攤販經營需要,也確保城市市容環境秩序。對群眾反響較大的“如廁難”問題,《條例》要求在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不得減少現有公共廁所數量和面積,在流動人口數量較多的區域和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等特定區域,應當適當增加公共廁所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