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開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楊奎山
“開原市三級綜治中心的建立使我市綜治工作實現了從單兵作戰到整體聯動的轉變、從各自為政到統籌推進的轉變、從指導協調到指揮實戰的轉變,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促進開原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日,開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奎山就開原市建立綜治中心情況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楊奎山
記者:一直以為,綜治工作都是依托綜治工作站服務百姓的,開原市建立綜治中心的初衷是什么呢?
楊奎山: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治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國標33200-2016)文件要求,以全域覆蓋為目標,以提升復雜社會條件下政法綜治組織的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實戰能力為目的,我們開原市全面推進各級綜治中心標準化建設。我們建立以綜治中心為依托,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部門聯合、社會參與,市、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實現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鄉鎮(街道)的目標,確保全市社會大局安全穩定。
記者:您能簡單介紹一下三級綜治中心嗎?
楊奎山:建立1個市綜治中心,完善20個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建立291個村(社區)綜治中心,實現綜治中心工作全覆蓋。市綜治中心設在司法局,司法局加掛綜治中心牌子。綜治中心主任由政法委書記兼任,常務副主任由政法委副書記(主持常務工作)兼任。副主任由綜治辦主任、維穩辦主任、處非辦主任、信訪局局長、司法局局長、市民服務中心主任和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副職兼任,工作人員4名。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設在司法所,司法所加掛綜治中心牌子。綜治中心主任由政法書記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長兼任,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長兼任,工作人員2名。在村(社區)“一站式”服務窗口成立綜治中心,中心設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網格員1名,其中新城街每個社區網格員5名。
記者:綜治中心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楊奎山:圍繞“聯動融合”建立綜治信息平臺,努力形成區域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樞紐。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認真完成市綜治委交辦的各項任務、指導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工作、對非法集資情況進行風險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處置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信息、風險和事件,對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對矛盾糾紛依法、依規分類處理,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協調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及進京非訪案件的處理工作,開展系列平安創建活動,建立網格化社會管理體系。
中心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對矛盾糾紛的排查、報送和研判。村(社區)綜治中心、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實行日排查及逐級上報制度。市綜治中心將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及時上報市研判領導小組和市委、市政府。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政法書記、司法所所長、派出所所長,組成鄉鎮(街道)研判領導小組,對各村(社區)綜治中心和各部門上報的重要信息進行研判,并落實責任單位,制定解決方案。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局長組成市研判領導小組,對各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和市直各部門上報的重要信息進行研判,并落實責任單位,制定解決方案。
此外,中心還依托網格化管理,建立以市直為橫向,市、鄉鎮(街道)、村(社區)為縱向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體系,為治安防控和維穩決策指揮提供信息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