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有事情找警察”,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報假警”的情況。就在今年1月底,派出所辦理了一起報假警的案件。兩個小青年因為1萬元錢,竟合力在派出所上演了一場自編、自導的鬧劇,情節不離奇,但很“曲折”,報假警,使兩人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價,值得人們警醒。
辦案人:薛焱焱
職務:綏中縣公安局城郊鄉派出所三級警長
今年1月26日,綏中縣明水鄉東洼子村村民李某某到派出所報警,稱其朋友楊某某一個多月前在他家暫住,盜竊了自己的1萬元錢。接到報警后,我們立即傳喚了楊某某。這時,我們認為這只是一件常見的熟人盜竊案。由于楊某某還有3個月才滿18周歲,我們把他的父親叫到派出所陪同接受詢問。
在詢問過程中,楊某某很痛快地就承認拿了李某某的1萬元錢。但在詢問其盜竊過程時,他卻是支支吾吾,開始,楊某某說他把錢還給了沈陽的一個女同學,但我們聯系該女同學,卻被告知從未借過楊某某錢,近期也沒收到過他轉的任何錢。他又說是另一個男同學。我們又聯系了該男同學,該男同學雖然承認了“有這事”,但完全說不出當時借錢的細節。我們又聯系了男同學的父親,其父親稱從未給過孩子這么多錢。在其父親的詢問下,男同學終于承認自己撒了謊。
男孩父親的話也給我們提了醒,李某某也是剛剛成年,目前還是在校學生,他怎么會有這么多錢?詢問李某某,他說是母親給的報駕校的錢,并告知了我們其母親的聯系方式。但我們多次撥打均未有人接聽,通過查詢,發現該號碼是李某某自己的小號。被揭穿后,李某某才提供了母親的真實電話號碼。但李某某母親說,從未給過李某某1萬元錢。
我們檢查楊某某和李某某的手機,想要找到有關錢款的蛛絲馬跡。卻意外發現了二人的聊天對話框里記錄著他們計劃報假警的全過程。就在李某某走進派出所后,楊某某還發著與警察“博弈”的話。
眼看事情敗露,李某某如實交代了二人報假警的事實。一個多月前,楊某某勸李某某將李某某母親剛送的高檔手機賣了換錢。李某某將手機典當了6000多元。失去新手機后,李某某一直跟著楊某某在外面租房子,每天上網打游戲。二人的花銷一直是李某某承擔的,前前后后花了1萬多元。楊某某稱會把這筆錢還給李某某,但暫時自己拿不出錢來。于是,楊某某和李某某編了“盜竊”的劇情并報警,認為如果自己盜竊了,就可以逼迫父親替他還錢,而自己還未成年,不用負法律責任。于是,二人上演了這出鬧劇。
殊不知,楊某某雖是未成年人,但是報假警同樣要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某、楊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楊某某因未成年拘留不執行。